[要闻]山西在1市10县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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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从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获悉,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省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选择长治市、阳曲县、云州区、怀仁市、科兰县、阳泉郊区、左权县、中阳县、沁水县、安泽县、万荣县作为扶贫与农村振兴有机衔接的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光荣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检查山西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十一届十中全会的部署,根据“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我省决定开展扶贫与农村振兴有机结合的试点工作,坚持初审、深入规划、大胆探索,将历时一年左右。应努力巩固和扩大在减贫、目标和任务、规划、政策协调、团队支持、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成就。加快扶贫政策和机制与五大农村振兴的无缝对接,顺利实现扶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向农村振兴的平稳过渡,为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农村全面振兴提供思路。
在试点工作内容方面,应努力探索如何将良好的扶贫政策、机制、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解决相对贫困、促进农村振兴的政策机制,将扶贫优惠政策转化为包容性的农村振兴政策。试点项目可以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组织人才等方面进行规划。可以把扶贫重点放在农村产业、文化、生态、人才、党建等方面,有计划地推进与五个农村振兴的有机联系。试点可以围绕政策衔接、规划衔接、人才队伍衔接、工作机制衔接、项目衔接等方面进行。还可以重点推进政策衔接,分析研究我省特色产业扶贫、异地安置、培训就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力量救助等8大工程20项行动的政策适用性。按照“留一批、调一批、退一批”的思路,加快试点探索,提出衔接的政策建议。
在试点组织实施方面,《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和经验总结。试点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各地要进行试点,总结推广,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地区可以复制推广的路径和模式,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促进扶贫与农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有效措施;试点市县应分别在今年年底和明年6月底前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经当地党委农业办公室和农业农村局会同扶贫办审核后上报。(汪秀娟魏楚月)
标题:[要闻]山西在1市10县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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