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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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17年10月制定了《陕西省城市环境空燃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对各城市燃气质量的变化实行资金扣减和奖励。为了使该方案的奖惩效果更加科学和明显,今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进一步修订了该方案,明确指出:空燃气质量变化越大,奖惩力度越大。
从计划实施到2018年底,我省11个城市累计罚款资金5 . 07亿元,奖励资金3 . 67亿元,有效激发了地方政府的控气积极性,促进了空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2018年,全省11个城市环境空气体质量综合指数均同比下降,特别是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了23.9%-56%。但总的来说,我省环境空气体质量的改善仍然是严峻的。
修订后的“计划”强调了对环境恶化空天然气质量的惩罚和对改善的奖励。根据修订后的“方案”,空对燃气质量恶化城市的处罚资金将增加,空对燃气质量大幅改善城市的奖励资金将增加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司司长何中伟表示,修订后的《规划》增加了要求各区市参照本规划评估所辖县市环境空气体质量的改善情况;综合指标的扣除标准有所提高,越超过基准值,扣除标准越高;提高了二氧化硫免罚要求。在奖惩方面,适当削弱对基础条件的影响,加强对空燃气质量恶化的处罚和对空燃气质量改善的奖励。至于奖励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细化和修改为“环境空燃气质量奖励和罚款结余资金将用于改善环境空燃气质量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赵)
标题:[要闻]《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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