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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交警支队下达的工作安排,从9月1日起,我市将对未按规定领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8月21日,从交警支队获悉,截至8月20日,我市已有超过53万辆电动自行车登记在牌照上,报考牌照后丢失的,现在可以补办。

从2018年5月1日起,太原市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我市将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登记许可制度,即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进行登记许可。

今年4月,在一年过渡期结束时,市交警支队分类型、分阶段实施管理措施,对“黑金刚”等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根据这项工作安排,从9月1日起,我市交警将严格管理所有未按规定登记许可的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截至8月20日,我市24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点已登记电动自行车53.24万辆。交警提醒尚未办理牌照登记的车主尽快到最近的受理点办理牌照登记。

此外,对于登记后车牌丢失的车主,交警已经在迎泽一大队、迎泽二大队、万柏林一大队三个受理点开始换证业务,并将在其他受理点逐步开展此项业务。换证时车主要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并交纳12.6元的费用。如果自己领证,可以到高新开发区长治路266号科祥大厦领取;如需邮寄,需填写有效地址、姓名、联系电话,并以12元支付邮寄费用。(张金凤记者夏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山西资讯]9月1日起太原市将严管电动自行车 牌照丢失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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