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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220元调整为每人250元,集中征缴期限为每年9月至12月;每月1日至25日可以付款,收款期于当年12月25日结束。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责的有关部署,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补充、变更、转移保险登记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每年按公布的缴费标准进行征收。2019年,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需要办卡的贫困人员等农村困难人员,需要政府部门按政策对个人缴费给予财政补助和补贴,属于特殊缴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渠道办理。对于需要补交差额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然后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进行正常赔付之前,必须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赔付范围。一旦进行正常支付,就不能再进行特殊支付。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更加多样化,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以下支付方式:
首先是集中收集。如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由村(居)委会、社区医院、学校、商业银行等协办单位代收。,原则上协办单位通过合作银行开发的pos机、手机app或微信完成支付。
其次是银行扣费。由被保险人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签订双方协议,付款人将保费存入签订的账户,并通过银行扣款支付费用。
第三,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可以通过银行、微信等支付渠道自行缴费。选择银行支付,付款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协调商业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支付;您也可以使用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进行支付。另外,部分地区已经推出微信支付,付款人可以登录微信,到【支付】-【城市服务】-【社会保障】-【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支付】办理支付。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正常支付的“支付期”应选择“2020年”。(吴佳)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山西资讯]山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上调至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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