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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钱龙)9月9日,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月7日“多证合一”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新增存款。单位和职工业务办理流程,9月8日,印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便利化的通知》,在业务办理中实行“多证合一”,

主要内容包括:

1.从2019年9月8日起取消公司开户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取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缴存登记不再重复,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唯一标识。

2.从2019年9月8日起,取消员工个人账户建立时必须提交的养老保险存单、劳动合同、身份证。

3.取得营业执照后,单位经理应当自登记成立之日起20日内,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表》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单》(该表格可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向住所所在地的太原市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申请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立即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4.可以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得的企业登记信息,单位不再重复提供。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山西资讯]太原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推进缴存单位业务办理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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