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权宣言”。
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运城市各级妇联干部和调解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9月14日,运城市妇联和中级人民法院在吉山县人民法院和河津市人民法院举行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包括稷山法院、河津法院全体干警、县乡两级妇联干部、妇女调解小组成员等2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市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条款解释》为题,深入细致地解读了《婚姻家庭编》制度概述对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编》的亮点、热点和难点,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详细说明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特别是结合本人多年审理家庭案件的经验,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对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效力、婚姻事务、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财产对无辜方的照顾、离婚赔偿制度、无辜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的诉讼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延伸阐述,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这对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权利非常重要
市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院副院长鲁治杰以《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为题,首先简要介绍了各编的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然后着重阐述了物权编与物权法比较的17个亮点,包括所有权分类的4个亮点、用益物权分类的4个亮点和担保物权分类的9个亮点。最后,结合案例,教授了业主建筑物所有权制度的行使规则、业主大会的设立规则、表决事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相关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规则,以及系列出让合同中适用范围、行使条件、侵权救济、产权变动规则等新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为大家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物权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会后,各县妇联干部和妇女调解小组成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都说,今后要主动学习民法典,广泛宣传,积极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同时,要不断完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权利、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创造平等、和谐、文明。
来源:山西时报网
心灵鸡汤:
标题:[热点]运城市妇联、市中院 《民法典》宣讲活动走进稷山、河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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