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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仁陕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建国70年来,山西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经过20世纪50年代国有拖拉机站的试点运行,60年代社会队对农业机械的操作,以及改革开放后农民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的艰辛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的决策部署得到了认真落实。全省农业机械化在发展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可以概括为四次“历史性飞跃”:

第一,农业机械设备的不断增长,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从人畜作业向机械化作业的历史性飞跃。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驼背几千年。长期以来,山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在此基础上,山西的农业机械化从几乎一张白纸开始,从引进国外机具和改良旧农具到更换国产机具,再加上在省内自主研发和推广,省内农业机械品种日益丰富,覆盖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购买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省共落实农业机械购买补贴资金68.3亿元,支持76.2万农民购买各类农业机械102.4万台,山西农业机械装备突飞猛进。到2018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功率达到1441万千瓦,各类农业机械数量达到400多万台(件);主要农作物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8%,比1978年提高4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提高1.8个百分点。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功实现了从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的重大跨越,农业生产方式成功实现了从人畜作业到机械作业的历史性跨越。

[热点]山西农业全面跨入机械化作业新时代

第二,农机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将推动从单一作业到全过程的历史性跨越。70年来,我省经历了旧农具的改良、半机械化农具的改革、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覆盖面不断扩大。1983年,在屯留县王公庄农业机械化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提出机械化旱作农业工程,将机械化秸秆还田、深耕、耙吸、播种等单一技术进行集成和捆绑,拉开了我省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创新的序幕。20世纪90年代以来,机械化“两熟制”、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梯田、机械化节本增效、机械化有机旱作等重点工程相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牧草收获加工、高效植保、物理农业、畜禽养殖、果园管理保护、杂粮生产加工、谷子不间作播种、联合收获脱粒等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大力推广。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开展了推进九种作物全程生产机械化行动和创建村庄活动,建立了317个全机械化示范点和2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农业机械作业已经从生产中期扩展到生产前和生产后的全过程,从种植业扩展到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级加工等。我省农业机械化全面、优质、高效发展明显加快。截至2018年底,全省丘陵山区县农作物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3%,马铃薯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1%,畜牧业、林业、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40%、35%和38%。这些指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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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农民逐步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体,推动农机管理体制从“国有合作经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前,我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体制是由农机部门建立的国有拖拉机站和公社管理。改革开放后,深池县农民王雨馨于1980年初投资购买了一台旧手扶拖拉机作为标志,开创了我省农民个人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先河。198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允许农村社员购买和经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通知》,从政策上开辟了农民自办农业机械的渠道,大型农机户和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组织开始蓬勃发展。1990年,基于市场需求,开始组织全省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被称为“南水北调”,有效实现了小农小规模作业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对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1996年,农业部将这种农业机械服务模式推广到全国主要稻麦产区。2007年《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后,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逐渐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龙头”。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农机合作社2358个,基本实现了“一乡一社”。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入了以农民为发展主体和市场化运作的新阶段。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较高,农业机械作业的组织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机合作社和大型农机企业承担了全省70%以上的流转土地,承担了全省70%以上的土地保管和农机作业任务,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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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从行政推动到依法行政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机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1992年,《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政府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法规;1994年率先制定了地方第一部农业机械法《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第一部综合性地方农机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颁布实施。先后出台了农业机械购置累计补贴、深松整地补贴、农业机械化生产大县奖励、农业技术人员培训补贴、农业机械折价等18项配套政策,其中不少已纳入山西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多元用于示范创造、机耕改造、深松配套设施和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为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稻作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三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管逐步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十年以上,我省农业机械事故和伤亡人数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的;2014年和2016年,实现了农业机械事故“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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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做出“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判断,赋予农业机械化新的农村振兴重大历史使命。2019年10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下一阶段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发展。R&D生产和制造适合国情、农民需求、先进适用的农业装备,促进农业机械设备的创新和发展;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农业机械设备创新体系;优化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结构,逐步构建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强农业机械设备质量可靠性建设。第二,努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全面机械化。围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机械化薄弱环节,推进“2+7”(小麦、玉米+马铃薯、高粱、亚麻、莜麦、谷子、荞麦、豆类)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推进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中药材生产等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第三,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机械化技术。加强绿色高效机械设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准确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广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实施作业补贴,推广智慧农业机械示范应用,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四是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实施农机合作社、农场和农户示范培育工程,支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作”服务中心,推进农机服务升级。第五,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田“适宜机械化”建设推广,为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农业机械合作社建设大棚、维修车间、农产品仓储干燥等设施,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农业机械作业配套设施。第六,要加强农机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新型农民专业培训项目实施,加强农业机械实用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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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将以习近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适应供方结构改革的需求,以服务农村振兴战略、农业三大省战略、有机旱作农业和满足农民机械化生产需求为目标。以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农机服务模式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适应、机械化生产向农田建设的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为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之路,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机装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农机装备结构和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机械总功率达到1530万千瓦,农作物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小麦和玉米生产全过程基本实现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到2025年,全省农业机械装备产业进入优质发展阶段,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农业机械运行条件明显改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省农业机械总功率达到1630万千瓦,农作物种植和收获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丘陵地区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50%左右。

来源:山西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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