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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快讯(钱龙)12月2日,从山西省医疗保险局获悉,从12月1日起,山西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成果,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药品采购随量降价的效果。山西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建采购联盟,明确集中采购的药品采购数量,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群众以较低价格使用优质药品。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选择的药品有哪些?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涉及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肿瘤等常见慢性病,平均降价59%。
所选药品均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或原药。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按照与原药质量疗效一致的原则,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对比研究和评价,即仿制药在质量疗效方面必须达到与原药一致的水平。此外,药品监督部门将对所选药品的质量进行全周期监督,制定药品抽样计划,将监督抽样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有效保证所选药品的质量。
我什么时候能买到这些药?
从2019年12月1日起,公民可以在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集中采购价格购买这些精选药品。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山西药品降价不降质 25种药品价格降幅达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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