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7字,读完约1分钟

黄河新闻网讯(钱龙)12月31日,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巩固“不忘主动胸怀,牢记使命”主题的教育成果,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柜台业务申请材料,方便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简化柜台支取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租赁商品房申请材料中注销“政府房产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无房产证明”(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除外),其他材料仍按《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放宽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中提取的数据取消“终止(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其他数据仍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悉,上述取消的业务信息将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

铁路分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注意:太原公积金中心简化柜台提取业务申请资料

地址:http://www.sxbeiying.com//sxxw/1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