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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的“摸奶哥”- -左手握着方向盘在省道上超速行驶,右手对着骑在女性胸前的哥哥--- -诞生后,被短声谴责后,人们很快聚焦在“隐私”上。 引用某个故事的评论说:“在这个事件中,最值得谴责和发言的不是被拍的主人公,而是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如果对这些工具的管理稍有疏忽,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场面。” 但是,他没有追问“这个害羞的画面为什么产生”。

电子眼有什么值得谴责的吗? 那是尽职的忠实记者,铁面无私,不分昼夜比人忠实得多。 “摸奶哥”以为“上帝在鬼不知不觉中”而出现“惭愧”,其画面不是电子眼ps。 这种逻辑关系不可逆转。 绵阳警察发表声明,恐怕是呼应隐私保护说的吧。 公安机关调查此案照片的来源和真实性,经过调查核实后,对事件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决不妥协,在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调查结果。 所以,使用“大体”这个词,把信息的这个表现认真读了好几次,所以还是认为认真解决的对象非常不明。 是暴露“摸奶哥”还是“摸奶哥”隐私的负责人和负责人? 如果是泄露隐私的人,我也不应该太重。 那个泄露的起点可能是黄色的。 应该向大家开阔视野,但“摸奶哥”的行为需要向世界展示。 即使那个人没有泄露,掌握情况的交通警察方面应该宣布,车牌给人隐藏数字,脸给人加上黑色的长条不是原味。 交通警察方面必须通过这样的照片,让公众知道我们国土上存在的各种极其危险--- -先清除色情制品---的驾驶行为。 然后提醒司机大佬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随时唤醒十二分钟精神!

《摸奶哥》留下的尴尬画面使我想起了一句老话:“如果不想让别人知道,除非自己做。” 那个潜在的台词是,如果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件,最终会暴露。 衡之是生活的各种现实,这句老话当然被归类为老牙的一种,很多时候不能说是灵验,但它明确的基本原理自古以来就没有变化。 如果古人停留在“人不知道天也知道”的世界观上,我们就不能更严格地要求了。 五代北宋时的徐铉存世着有《排神录》,其中庐山脚下有卖油者,说“养其母甚孝谨”,但被雷打死。 他妈妈说:“日号哭在九天使的祠堂里。” 终于,“一夕,梦绯衣人说‘汝子恒用鱼浆混油,图福利’”,他儿子卖油混假,报答上天。 当然,今天的食品造假者一点也不碰这个故事,可能会嗤之以鼻。 但是,现代人不怕这些朴素的制约也不一定是好的。

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有关方面可以追查“摸奶哥”的图像究竟是怎么流出来的,但事件的解决决不能止乎此。公众在关注到自己隐私权的并且,也还要检点一下自己在公共场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指数怎么。是去年吧?有记者在江浙某个城市的大街上抓怕了一张市民对天气突变反应的照片,结果拍到了“婚外情”。拿“摸奶哥”来讲,如果没有超速15%,电子眼不会拍他;如果没有猥亵的举动,拍下来的照片也就是罚款取证而已,不会引发任何轰动。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该不该对“摸奶哥”处以“危险驾驶罪”一类的讨论,比保护所谓隐私的讨论要有意义得多。潮 白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是电子眼让“摸奶哥”难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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