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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快讯(刘亚男)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0月1日起,我省将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在我国频繁发生。今年3月17日,我省晋中市榆社县发生森林火灾。火灾起因是村民在建坟时燃放烟花爆竹,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干草。事故发生后共投入救援力量7199人,火灾总面积50594.7亩,直接经济损失269.87万元。
8月17日,我省正式发布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已发放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将依法注销,并积极帮助企业“清仓”。禁令实施后,山西将严厉打击和鼓励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因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专业焰火表演活动的,应当按照具体规定和要求实施。
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李贵顺表示,从现在开始到10月1日,省交通厅将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的监管。10月1日以后,我省将定期组织对烟花爆竹禁运的执法监督检查。如发现运输企业携带烟花爆竹,将责令其停业或停产,甚至吊销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资料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黎刚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26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27起;行政处理335人,刑事处罚4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3105箱,鞭炮350多万支;销毁非法烟花爆竹和过期烟花爆竹10161箱。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10月1日起山西将禁止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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