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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黄河新闻网(乾隆)“网网2020”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太原警方旨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全市网络安全警察动员警方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整治网络黑灰行业。全面整顿网络秩序,有效遏制网络犯罪高发,确保网络空室的气象。8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4起典型的网络犯罪案件。

尖草坪支行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

2020年4月初,尖草坪分局民警发现一条利用微信组织赌博的线索。经调查,自2020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吴某建立了微信群,在一个app上建立了朋友圈和亲戚圈,并在群里发布群发公告,以“扣分”和每分20元的方式进行赌博。吴某通过组织赌博总共获利1万多元。截至目前,尖草坪分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拘留9人,查出赌博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分行破获曹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6月初,尖草坪分局警方发现太原某公司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市民个人信息的线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18年8月起,曹、王为方便公司业务联系,同意以每条信息0.15元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截至2020年6月,李已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曹、王,非法获利6000余元。6月中旬,尖草坪分局将王、李、曹三人刑事拘留。

网安支队破获山西某传媒公司网站植入赌博暗链,拒不改正,造成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

山西某传媒公司对网络安全重视不够,网络安全意识严重薄弱。2019年,太原市公安局网络支队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了两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但直到2020年5月,警方才发现该网站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其行为构成拒不改正、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太原市警方对单位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支队破获山西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拒绝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山西某教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网络安全重视不够,网络安全意识严重薄弱。2019年,网络安全支队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发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但直至2020年1月,该单位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其行为构成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太原警方对单位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不是小事,筑堤人人有责。”近年来,公众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安全形势日益复杂,给个人财产安全和信息保护带来一定风险。太原警方提醒广大网络参与者,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网络运营商要注意自身系统的安全稳定,提高安全等级,加强安全防护,让坏人“进不去,拿不走,理解不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净网2020” 太原警方通报四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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