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明确尾矿库闭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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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山西省关闭尾矿库实施方案》。从现在起,凡是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3年以上的尾矿库,以及没有生产经营实体的尾矿库,都属于封闭范围。 该《建议书》阐明,在尾矿库闭库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闭库前对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设计闭库,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 封闭式图书馆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h/】无生产经营单位的尾矿库,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并指定管理单位按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封闭管理 对于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总坝高小于10米的小型尾矿库,可采用简单的程序关闭水库 此外,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关闭处理并售罄 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经相应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仓库关闭后,尾矿库不得作为尾矿库使用,也不得再用于排放尾矿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关闭仓库并出售数量后,不再纳入尾矿库数量统计 (王嘉利)
标题:[要闻]山西明确尾矿库闭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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