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涉恶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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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了三起涉恶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晋中市太谷县阳朔镇四义村村委会主任荣利民和党员荣要求缴纳“保护费”,并提出了抗议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荣利民、荣多次聚众到四义村某铁路项目部威胁工人、阻挠施工,导致项目多次停工,索要“保护费”共计4万元;2016年11月,两人强迫他人将向项目部供应煤炭的车辆赶走,并强迫项目部与他们签订煤炭供应合同,以远高于每吨市场价格的价格向项目部供应煤炭。 2018年7月,荣利民被依法逮捕;荣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 【/h/】2016年11月和2017年3月,太谷县阳朔派出所所长刘瑞军、副所长、民警李、戴连斌、孔等人向铁路工程项目部报案2起。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不作为和行动缓慢,导致两起案件被搁置很久 2018年7月,刘瑞军被党严厉警告,被政务院降级;李健被党考察一年,被开除公职;李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和政治记录的严厉惩罚;戴连斌和孔分别被降级处罚 2。原长治市武乡县丰州镇城关村委会主任吴东红强行交易等问题 2012-2015年期间,长治市某汽车贸易公司征用城关村土地期间,吴东红拒绝开工建设,并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在项目竣工后给他一套160平米的商铺和60平米的公寓。在实际未付款的情况下,协议中明确已支付房款;在项目竣工交付过程中,吴东红再次对公司进行威胁,在实际支付房款16万元、房屋维修款2.7万元后,将上述商铺、公寓更换为价值133.81万元的商铺 2018年6月,吴东红被开除党籍,被追究法律责任 3。陆良市柳林县陈家湾乡赵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村委会主任赵薇采取暴力手段垄断运输业务 自2013年7月起,赵、赵薇与其他人共同经营一家运输公司,长期占用村集体林地作为停车场;指使闲散人员采取打呼噜、威胁等暴力手段,迫使多家从赵家庄煤矿购买原煤的企业以高于市场每吨5-10元的价格接受其经营的运输公司的原煤运输服务,并从中非法获利1200多万元。 【/h/】2018年5月,赵、赵玉友被依法开除党籍、逮捕 陈家湾乡党委书记李守勇未落实主要治党责任,被责令进行书面检查;乡镇林业站站长张存喜失职,未能处理好恶帮管辖范围内长期非法占用林地的停车场业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村下乡干部康、陈,未能了解和掌握保村强制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分别受到政府警告和政务处分;陈家湾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郭斌、副局长康成武未履行监管职责。他们在其管辖范围内为非法占用的土地设立停车场,并分别受到政府警告和政府事务的处罚 (颜淑敏)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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