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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了5起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即:
1.原陕西省人民防空空办公室法规宣传部部长董熊佳违反了中央八项法规精神,违反了廉政纪律。董熊佳在担任省民防办法规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监督省国防空防灾经验馆布置工程的机会,非法收取中标人的款项;举办华北人防信息交流大会时,违规使用酒水和超标准安排宴请;安排他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会议费用结算中非法计入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5月,董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其行政记录受到严厉处罚。
2.晋中市昔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李滥用职权。李在担任昔阳县民防办主任期间,两次违规,导致该县两栋商住楼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未收。2019年3月,李被开除党籍,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空吕梁市交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卞海滨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闫海滨在担任蕉城县民防办主任期间,忽视了人防审批档案的管理,导致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县职业中学技能培训楼等三个项目的人防审查申报表、人防审查批准证书和人防工程设计条件。相关审批材料不同程度丢失;在本县审核项目时不负责任,少占人防工程面积,少收取人防工程建设费。2019年7月,边海滨被党内警告。
4.朔州市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乔九新和市场监管处处长王继荣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当该县两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审查批准文件、未修建空地下室批准文件和未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证明时,乔九新和王继荣违反规定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2019年6月,乔九新和王继荣被党严惩。
5.运城市河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苏桂凯、副局长杨进忠未能执行人防法规。苏桂凯、杨进忠未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防空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将人防审批程序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导致2014年1月至2018年底全市11个项目未经批准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7月,苏桂凯和杨进忠被党给予警告处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山西资讯]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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