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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秋将至,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和震慑,营造气氛明朗的节日氛围。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重申了“十条禁令”,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了规则,明确了底线。

具体规定如下: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严禁违规接受礼品和馈赠,特别是礼券、代金券、购物代金券、购物卡、大闸蟹代金券、月饼和珍贵特产;严禁利用公款进行社会宴请、部门间送礼、利用地方特产作为媒体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严禁违章使用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严禁非法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在高端社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饭”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玩无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严禁违规办理红白喜事和庆典活动;严禁非法组织和参加自发成立的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扶贫工作中脱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放置、品尝和接收扶贫产品;严禁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山西资讯]山西省纪委监委重申“十个严禁”的作风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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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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