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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郓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延平带领郓城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前往王禹、裴街派出所、水头镇水头村调查指导成立“30”单位。县委书记张宏志、县委副书记李磊、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苏琪、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建忠、县司法局局长严瑞陪同调查。

在街街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邓延平详细了解了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想打群众电话,就要响应,耐心细致地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做好“党群桥梁”;在街街派出所,听取了今年以来的警务情况、社会控制和重点人员管理情况的汇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打击犯罪,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整体稳定;在王宇乡镇纠纷调解中心,我详细询问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等情况;在水头镇水头村,了解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基层社会治理情况,听取了相关的案例汇报。

邓延平肯定了夏县创建“30”单位的举措,提出了进一步推进“30”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的六项要求。一是要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要加强农村和村庄领导,全面整合资源,配置强有力的人员,完善机制,把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成“群众之家”,让老百姓只能跑一次,只能进一个门,让诉求有门,大声回应,最大限度地方便和服务群众。二是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派出所要坚持转移重心,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组织保村民警到村了解重点人员和社会治安情况,引导农村“两会一队”加强治安防范,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各种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和减少案件,增强群众安全感。第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30”单位,迅速打开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引导和心理服务,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心理上解决问题,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第四,积极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要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老积累案件和各种潜在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激化和升级。同时,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理,对在源头闹事的,要依法坚决处理,维护法律权威。五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作用,深入调查掌握各类矛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力量整改和解决,努力化解基层矛盾,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六,要加强示范,点带面。要认真创建一批创建“30”单位的好榜样。总结经验,广泛宣传,示范带动,建立“30”单位,取得成效。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深入夏县调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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