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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快讯(侯金刚)近日,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悉,根据山西调查总队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前三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24元,增幅为13.3%。增长率比该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高3.6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7.6%,比去年同期增长2.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来源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2997元,比上年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的42.8%,仍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人均净营业收入1504元,比上年增长153元,增长11.3%;人均房产净收入7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人均净转移收入2421元,比上年增长459元,增长23.4%。净转移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6.0%,对收入的拉动作用显著。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前三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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