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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消息(李源)12月4日是第六个全国宪法日。2日,山西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向农民宣传宪法和与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宪法概念家喻户晓,深入农村人民心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宪法,是公民和一切组织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把宪法的实施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和全面实施。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修改宪法,包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理论观点、原则和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国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法治首先要坚持宪法,法治首先要坚持宪法。

山西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太原市农业和农村局、晋源区农业和农村局联合举办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题是“深入贯彻宪法法律,推进农村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和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与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打赢反贫困斗争、建设法治国家等。,增强农民对宪法的情感认同,提高农民意识。目的是通过向农民朋友宣传宪法和与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使文本中的宪法法律在农村“活”和“倒”,使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在农村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全面提高农村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宪法的实施”。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是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旨在促进宪法深入人心,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使法治理念在心中内化,在实践中外化。

“广大农民必须学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依靠法律,自觉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副厅长姚继光发出倡议:“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展“进农村、进农村”活动,为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宪法进农村”主题日,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省市农业和农村部门的法律顾问现场回答农民的问题。在电子屏幕上播放《我与宪法》及相关农业法规的优秀微视频,张贴宣传宪法的海报。设立了分发《宪法》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摊位,还向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的代表分发了法律法规信息。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山西"宪法进农村"让宪法法律"活起来""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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