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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快讯(周玉立)1月28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查处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等的市场价格监管。,迅速查处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大力维护防疫产品的市场价格秩序。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将上报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求相关经营者采取防范措施,严格依法经营。

1月27日,晋中市市场监督局根据网上舆论对晋中长城药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晋中长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从2020年1月26日开始以39.8元/片的价格开始销售购买价为24.5元/片的kn90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构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晋中市市场监督局已立案调查,近期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7日,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局根据网络举报,对大同市云冈区康宁思有限公司全武分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从2020年1月26日开始销售“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38元/包。药店不能当场提供陪票,价格也没有依法标注。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3)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责令康宁寺药店停业整顿。目前,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了处理,近期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4日,忻州市樊氏市场监督局根据举报对樊氏奇华药店二部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以5元/张的价格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价格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构成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樊氏市市场监督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0.51元、罚款6352.55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通报3起防控疫情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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