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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佛山11月2日电(方琼玟朱瑞黄志庆)于11月2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被社会瞩目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在广东佛山死刑。 执行死刑的是2008年“佛山3 23”恶性强盗杀人学生事件的主犯林伟德等人。
成瑞龙是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期间,成瑞龙单独或与他人一起躲进广东佛山、肇庆、广西桂林、湖南株洲等地,实施10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犯罪,共11人。 知道了杀害了他。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省。 把他逮捕了

今年1月7日,佛山中院公开审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的案件,2月21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度过一生,犯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的强奸罪判处7年徒刑,判处7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 没收一切。

林伟德,广东省佛山市人。 2008年3月23日18点左右,佛山市某中学陈姓学生单独回学校夜自习,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大街文沙路文沙桥底时,遇到林伟德和周某仪(事发时未满18岁)。 抢劫了我。 陈某。 反抗的林伟德和周某用西瓜刀砍了陈某的头,夺走了身体的132元人民币。 逃离陈某经送医院急救无效死亡。 3月24日下午14点左右,被告人林伟德和周某仪被警察逮捕。 经回归法医学鉴定,被杀害的中学生陈某系被锐器切开左颈部,左颈部外静脉、左颈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引起了事故

2008年5月28日,佛山中院依法审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林伟德、周某仪犯抢劫罪的案件,同年8月28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林伟德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个人所有财产 没收了他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成瑞龙以及林伟德案依法核准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杀人狂魔成瑞龙及佛山“3·23”主犯林伟德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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