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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11月10日电(记者何蒋勇)于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施岳明利用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医管职工职务,为该镇新农医保参保人员在住院结算过程中,伪造他人住院发票和资料手段 最近,记者得知,由于馀姚市法院犯了贪污罪,施岳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了财产2万元。 [/BR/]到2004年,投保商业保险的新农协参加者在医疗管理中申报住院费用,需要费用汇总清单、发票等原件、复印件和保险企业的保单,手续比较正规,审查较为严格,但之后,医疗管理中心

1954年出生的施岳明是余姚市某镇医管运营的员工,在长时间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他观察了这种情况。 2005年4月,施岳明首次利用这个漏洞,伪造了结算书。 为了不被别人怀疑,让这个镇渚北村委员会女主任夏爱娣在假结算书上签了10次,夏爱娣知道清算资料系是伪造的,还在新农医住院结算书上签了代领,合作社和施岳明共同骗取了合作医疗金。

记者从馀姚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馀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施岳明、夏爱娣犯了贪污罪,于2011年8月25日向该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当天起草,依法组成共同议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方法,公开庭审理本案。

据该法院介绍,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施岳明利用馀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医管负责职工职务的航班,在本镇新农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结算过程中,秘密复制本领域内患者的住院发票等资料,中国太平洋生命 用复印机复制粘贴投保人姓名、合作医疗号码、地址等消息,伪造他人住院发票和资料手段,向市医管中心报销,共计87单位负责人,骗取了合作医疗金共计681798.07元。

施岳明被告要求被告人在假决算书上签字10次代领,夏爱娣尽管知道清算资料系是伪造的,但在新农医住院结算决算书上签字代领,与被告人施岳明共同合作医疗金83255.03

到目前为止,馀姚检察院有干警分析了事件。 施岳明所的伪造投保人总共可以分为三类。 一个是什么事实上参加了新农村的合作医疗,健康不是病,不需要报销第二类人员是这个城市的居民,但自己没有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施岳明自愿缴费给他们“保险” 第三,什么样的非本町人员,施岳明自由发挥,擅自编造身份,加入保险。

“对我们来说这个制度是完全的,没有漏洞,但是城镇、村级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执行。 ”最近,浙江省馀姚市卫生局吴姓副局长告诉记者,如果各町、村一级按规定执行,就可以防止这种事件的发生。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岳明身为国家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骗取公共财物598543.04元,又伙同被告人夏爱娣骗取公共财物83255.03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施岳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夏爱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完)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余姚一医管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医疗金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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