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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原告包顺柱在被告北京万商汇赛格数字电子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万商汇企业)购买一台苹果手机,价格8600元 2009年3月15日原告是街头品质检查局的推进所,意外地知道本人购买的手机没有通过国家3c的强制认证,是国家禁止进口、销售、采用的“走私商品” 之后,鉴定出这个手机上显示的“网易标志”是伪造标志。 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处理,被被告拒绝了 原告以被告销售行为有“欺诈行为”为由,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8600元货款和赔偿两倍的货款8600元 被告主张原告提供的苹果手机网络证书是后来贴的,工厂是否有异议 收据和销售证明书都没有注明手机的型号,原告出示的这台手机不是该企业销售的 法院经过审理,万商汇企业向原告各发行了一张销售证明书和发票,发票上写明了“8giphone”,明确表示没有注明手机的型号。 被告卖给原告的手机不是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的产品,因此在手机销售过程中被告有违法和欺诈行为 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赔偿货款两倍的损失,理由正当,判决被告北京万商企业返还原告包顺柱货款8600元,赔偿原告包顺柱损失8600元,以上共计17200元 万商汇企业不服上述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万商汇企业卖给包顺柱的苹果手机确认了苹果企业不是在北京维护中心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的产品 万商汇企业在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由于存在违法和欺诈行为,对包顺柱起诉要求万商汇企业返还货款和赔偿两倍货款,驳回万商汇企业的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在此案中,被告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没有提供证据说明,为了明确卖给原告的手机的实际情况,法院在被告向原告销售手机的过程中,故意隐瞒手机的实际情况,有欺诈行为,保护顾客权益 (记者蔡岩红) 高温津贴几年没有上升是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津贴政策已经几年了,但很多标准几年没有上升,高温津贴实行是不自然的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销售水货苹果手机 店家被判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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