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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打击了旅游业的“零负团费”现象,但各种“零负团费”的香港旅游产品依然很受欢迎,许多游客抱怨“零负团费”的旅行质量低,香港旅行变身为“购物旅行”。 据记者调查,“零负团费”已经形成了完善固定的利益链和利益模式,购物和自费两大巨额利益是难以控制“零负团费”的重要原因。

“整个旅行都很辛苦,以后不去港澳了。 ”。 6月17日,林静(化名)和丈夫就5月中旬的港澳巡演向记者说时,气愤地说。

怀着对香港的无限向往,拿到买家具赠送的港澳双人游优惠券后,住在江西省的林静选择了婚后旅行的第一站作为香港。 香港和澳门四天匆匆忙忙,著名景点的走马观花,在购物点花了两三个小时,她花了一万多人买了钻戒、玉石和各种纪念品。 其中5000多人的钻戒没有保证书,回家自己鉴定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旅行社与其他商家合作,以赠送优惠卡、贵宾卡为环保事项吸引客人,游客无需另外支付团费,本质上是“零负担团费”。 游客旅行质量低,旅行时间被购物占用,只能在指定的购物网站购买,香港的接社和导游只能在购物点获利。

今年10月1日,中国第一部《旅行法》正式实施,其中第35条专门对“购物和另外收费旅行项目”进行了比较规定,引起了旅行行业的热议。 旅游法的制定能抑制多年存在的香港“零负团费”现象吗? 业界认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还需要制定执行细则和处罚措施,更需要香港和内陆政府部门的严格执法。

6月13日,香港巧克力购物中心挤满了内地游客团。 深圳商报记者馀璐摄

游客把投诉“vip旅游”变成“购物旅游”

林静至今还保留着那张优惠券。 卡片上免费写着“2680元港澳四天三夜两人旅行”。 承诺接受vip服务,包括饮食和住宿交通,入住三星级标准酒店。 5月16日,林静和丈夫拿着优惠卡到达深圳,下车后前往皇岗口岸,自称是深圳某旅行社的员工,首先给2人补充220元,是给香港导游的小费,之后没有其他需要费用的项目。

“一开始我觉得给小费是合理的,后来的日程就像要我们付钱一样”林静对记者说,团内所有游客的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合格后让导游入住酒店。 汽车导游开始卖100元的纪念品。 “说这是为司机哥哥赚的收入,他开车很辛苦,希望游客多理解。” 在软泡中,林静没办法掏出一百元买了紫荆花纪念品。

程简单列举的景点是林静清点观光时间:金紫荆广场15分钟,海洋公园1小时,坐浅水湾车走……在珠宝店、免税店、百货店,一次2、3小时,下午想买东西,通风,马上追上导游。 “导游统计了团员买了多少钱,我们共计9人在珠宝店买了9万日元以上的商品。 ”林静说在那个环境下,不买不行,导游在车里打了“预防针”。 “买东西的时候要好好表现。 你们的日程都是由购物区赞助的,所以费用太高,你们的饮食和住宿自然也不好”。 但是,尽管有林静的团花店不少,他们还没有住在约定的“三星标准酒店”。 饮食就像战争和睡眠的大通店,导游也换了4个人,但很多人不看导游,所谓的“vip旅游”完全变成了“购物旅游”。

要求匿名的深圳某旅行社负责人在6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客户购物得到旅行的“优惠券”,不需要支付团费,本质上是换汤不换药的“零负担团费”。 这种旅游产品由深圳的一些旅行社在背后操作,现在业务扩展到全国许多城市。

记者私下访问

游客是按层分包的

国家三令五申打击了旅游“零负团费”现象,但“优惠券”、“团购券”等各种模式依然层出不穷,与香港相邻的深圳、“0元香港一日游”、“18元港澳四日三夜游”的旅游产品比较多。 不同地区的游客进行比较,旅行社设计了不同的环境招揽了客人。

6月12日,记者在网上搜索“香港旅行团购”。 包括百易团、青团网、满座团等各团购网站,有“零负团费”的香港旅游销售产品。 “10元乐享原价3980元的港澳4天3夜双人游”的产品,销售额达到7656件,“购买须知”中,通行证发放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的旅行者不能参加,仅限年龄28岁到58岁的首次入港者参加。

为什么有这些规定? 一名侯姓的员工告诉记者,这次旅行是港澳商家赞助的,是促进经济、赚取内地费用的优惠政策。 记者表示是深圳发行的港澳通行证,但在想参加时,侯先生直接拒绝了记者的要求,表示记者的团购券不能退款,建议赠送给内地的好朋友。 记者在再三要求下,侯先生说,这不是深圳旅行社能决定的。 “即使让你去,香港的地方法院也会看到你的通行证是g签名而让你退团,或者让你加上更多的团费。 因为以前深圳的人占了名额,但我没有买东西。 ”。

行业内暴露

购物的利润是原来的12倍

“零负担团费”接团是指旅行社在外地组建团社游客团队时,一文不值只赚价格,以低于价格的价格收客。 在这种运行模式下,客户集团公司不向目的地集团公司支付任何资金,只运输客户。 游客的基本旅行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来自导游支付的“首付”和旅行服务提供商的“签名”,地接社的运营费以购物和自费活动的佣金为主,导游的首付为辅助,地接社

上述要求匿名的深圳某旅行社负责人说,“零负团费”可以说是中国人旅行圈特有的现象,但1995年左右,泰国旅行开始出现“零负团费”,逐渐波及到马来西亚、新加坡、港澳、欧美等中国国内的旅游产品 2003年下半年,以海南游为起点,“零负团费”的现象在内地整体蔓延。

“来自全国各地的中介旅行社、深圳旅行社、香港地接社、两地导游、香港购物中心,《零负团费》已经有了完善固化的盈利模式。 ”。 他告诉记者,总利润空间为5~12倍,1元价格的自费项目和购物中心商品的售价为6~13元,如珠宝、手表等高利润商品,香港导游和当地接收公司将获得一半利润成为佣兵。

“香港零负团费现象难以抑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购物和自费两者产生的巨大利益。 ”。 现在,香港团体旅游产品中,“纯玩团”所占比例不到10%,剩下的几乎都是“购物团”,“实际上,更多人选择自由行,连二级城市游客去香港旅游的比例都下降到了5成。 如果旅行社继续使用“零负团费”的方法,顾客就会变得不信任旅行社,团体旅行产品也会变得很难。 ”。

专家观点

政府必须加强监督。

近年来,内地游客去香港的旅行纠纷频发。 2011年2月,内地游客在港口被强制购物和香港导游殴打出庭的今年春节,香港又发生了“游客夜宿观光巴士”事件,再次把香港的低团费,甚至“零负团费”泛滥的现象放在柜台上。

事实上,香港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处理这个问题。 “内地居民香港旅游集团公司和地接社合同的重点”从六个方面规范内地集团公司和香港地接社,在行程安排、购物场所、次数、时间和团费价格等方面进行合同式声明,从2011年2月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实行10项新规则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香港政府对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的监督管理和打击力度不足。 6月17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香港旅游供求两个,旅行社竞争激烈,主管部门约束力不足,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野马旅行社”,这为低价同质的竞争留下了空间。

今年10月1日,三易该稿子的国家《旅行法》正式实施,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行活动,旅行社不得组织旅行者接待,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等。 违反前两项规定的,旅行者有权在旅行行程结束后30天内要求旅行社退货预付退货费用或者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旅行法》的颁布,业界认为零负担团费有一定的冲击作用,但需要后续的细则条例和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以往政府也颁布了很多相关规定,旅行法的颁布从行政限制上升到了国家级的法律规定 宋丁表示。 (深圳商报记者馀璐)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港澳游零负团费难止 一旅行社称购物利润达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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