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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住在开发区第三大街的吴先生打电话给本报热线,告诉记者他生气了。 周末吴先生拿了两张网上团购的游泳体验卡带女儿去了某健身中心的游泳馆,员工请她买两顶游泳帽下水。 吴先生提出疑问,写明员工必须为团购复印件购买游泳帽,当时吴先生以为自己没有看到团购复印件,付了钱。 但是,她回家后发现团购复印件上没有明确记载。 “团购复印件上没有明确记载去店里买游泳帽需要付钱。 打电话商量也不通知我。 这显然是诈骗的顾客。 ”。 吴先生生气地说。

记者以团购客户的身份咨询了这家健身中心游泳馆,员工确实要求客户戴上泳帽后下水,说没有泳帽的客户需要购买。 记者没有质疑团购复印件在游泳时需要戴游泳帽,员工称之为游泳馆的规定,游泳池周围的记者也没有看到这个规定的公示。

对此,记者致电12315热线,员工对记者说,关于游泳馆相关规定条款,商家有义务通知客户。 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共同购买顾客时没有明确注明“下水游泳必须购买游泳帽”,如果顾客不知情地要求追加费用,则会侵害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对此顾客有权拒绝。

从业人员提醒客户可以观察保留团购文案截图及额外花费的发票等证据进行维权。此外,客户若碰到团购文案中未明示却要求进行额外花费的商家,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见习记者 王梓)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游泳馆欺诈团购客 不买泳帽别想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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