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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晚,北京市丰台区警察派遣大量警车和民警没收了中北投资大楼内的“北京华夏国博国际收藏文化交流中心”(简称华夏国博),带走400多人进行调查。 10日下午,警察展示了在通报会现场没收的涉伪藏品、公民新闻单、销售中采用的“话术书”。 华夏国博是涉嫌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实施违法犯罪的特大集团,高价出售廉价“藏品”,并通报交易额达到亿元。 现在有299人被捕( 8月11日《新京报》、《京华时报》)。
假冒伪劣商品以高价出售的手法自古以来就不少,但在新闻时代受害范围正在扩大。 同样,刚申请考试,补习班就“热情”地打来了电话。 宝宝刚出生,奶粉制造商在第一时间“打招呼”。 车刚做好,保险就开始不断地发送“优惠”……当网络和通信技术把新闻方便地送到城乡各个角落时,我们也面临着个人新闻被非法泄露、转售和滥用的危险,这已经是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为什么市民的个人新闻容易成为“猎人”的目标,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盘点。

首先,“猎人”的财富梦走错了方向。 警察说,华夏国博非法收集和交易公民个人新闻,4个月内交易了3万余笔。 仅一个地区的计算机记录就显示交易额达到了2亿余元。 技术部门通过网络和其他许多方法大量窃取和获取市民新闻,“工作势头”是“好”的,但遗憾是错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确定网络顾客、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我担心“单手”的新闻来源也是“出来的”。 很多家庭的消息都在新闻海里被报道,也许不能减少关联公司内部人的“帮助”。 对此,刑法修正案是“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罪”,即“增加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机关的员工,违反国家规定,由本机关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关于这件事,公民的个人消息是如何泄露的,是否有上述机构和个人的“功劳”,如果有,利润费需要放在某人的口袋里,向大众归还真相。

第三,公民个体新闻保护意识不强、贪小失大也是让“猎手”得手的重要原因。如果说个体新闻是“敲门砖”,那“开门”的常常正是受害公民个体。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猎手”瞄准了一点人妄以小钱买到珍品的投资心理,精心编制了“话术”,而世上原本没有“免费午餐”。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互联网新闻保护的决策,其中第8条规定“公民发现泄露个体身份、散布个体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互联网新闻,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新闻侵扰的,有权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新闻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公民只有消除贪便宜的心理,才能对不法行为保持警惕,不使自己成为“猎手”的“靶子”。王心禾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公民个体新闻保护意识不强 贪小失大致新闻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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