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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周防护费可以在两年内降低征收标准20%,对中小企业实施免税,决定地市是否自行“封顶”——昨天,省政府宣布调整我省商业公司堤周防护费征收标准的具体措施,由商贸流通等公司承担 但是,很少人知道这里有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财经咨询专家、汕尾市国税局局长吴德的功劳。 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吴德提出了调整我省商业公司堤周防护费征收标准的建议,承包商“计划研究推进”的回答使他在意见表中填写了“不满”。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代表意见,响应代表的呼声,及时提出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对这样具体的提案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 从“不满”到“满意”,吴德等了短短三个月。

堤坝的防护费是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事业迅速发展的存款。 去年年底,吴德在调查访问公司时,我省以营业(销售)额的0.5‰,向经营大宗物品的商贸流通公司征收了堤坝的防护费,但由于定额征收方法本身的缺陷,增加了商业公司的负担。

他说成品油批发的平均毛利是每吨1030元,堤坝的防护费是每吨约5元,公司的负担很重。 因为该提案从减轻负担、公平缴费的立场出发,采取“上封顶、下保底、超额疲软退”的方法,对商业批发公司按销售额不同的费率计入堤坝围堵费。

省物价局在6月20日的提案回答中承认现在堤坝的防护费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代表提出的提案具有很强的对比性。 省物价局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与水利、财政等省直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在全面整理、合理推算的基础上,推进堤坝周围防护费的合理征收改革事业。

但是,这个“粗略”的回答使吴德不满。 他说,既然承包商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不仅要提出“计划推进研究”一词,还必须提出发表推进合理计划的具体措施的时间表。 之后,负责部门和他进行了多次信息表达。 吴德说,承包商的处理态度很好,电话信息表达了三次,他各自提出了更具体的意见。 但是,承包商的口头回答以“难以协调”为理由,根据相关政府性规则,未经省政府批准,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无权减免堤坝的防护费。

时隔3个月,经重新办理和协调,并报经省政府批准,政策终于得到了调整。吴德说,“有了这个结果,我第一时间发短信告诉走访过的公司,他们听了也较高兴。”省政府调整不符合时宜的政策,明年1月1日起2年内,征收标准下调20%,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负20多亿元,这是个重大的改革举措。接下来还会继续关注中小微公司生存状况,推动关联法规的调整,推动加强对堤围防护费征收的监督。(记者/辛均庆)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广东堤围防护费2年内征收标准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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