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2018年山西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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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消息来自2019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2018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发布消费者警示310条,受理消费者投诉4.72万件,举报案件1.9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99万元。 与2017年相比,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和合同问题仍然是2018年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数的70%以上。其中,合同投诉比例下降约10%,计量问题投诉比例下降0.14%,其他物业投诉比例上升,但增幅不显著。 据悉,从2018年消费者投诉热点来看,合同投诉比例大幅下降,这与近年来加强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密切相关。质量投诉比例上升,反映消费者更加关注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升级后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的预期增强。但虚假宣传和打假占近11%,较上年有所增加,欺诈和信用问题凸显,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郝伟)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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